【行业】公安部、交通部: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
来源:车元素 日期:2019-06-11 点击:12570次
【行业】公安部、交通部: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


近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印发《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重点内容提到:


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营运车辆要安装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 等标准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终端;接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卫星定位装置可以正常使用并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数据真实有效;卫星定位装置能完整采集、录入《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 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19056) 规定的相关行驶记录功能数据,行驶速度记录数据能与卫星定位速度同步上传至各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


完善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企业要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动态监控平台能正常使用,按要求设置监控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的阈值并有效报警;动态监控平台可以支持行驶记录全部数据的采集和查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