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为实现目标,方案部署了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加快修订完善法规政策、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等四项工作任务。
在保障措施上方案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资金支持、强化安全管理、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加强宣传引导。
方案工作任务部署
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制定印发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
制定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
·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出台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
推进中央与地方两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
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2019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
方案提出: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
● 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
● 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
● 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
● 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
● 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
● 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