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主动安全防控的必要性
2020年3月22日上午,广深高速沙井收费站入口往福永方向200米处发生一起油罐车侧翻着火事故,现场黑烟笼罩,烈火熊熊。受事故影响,现场交通中断,多个收费站关闭。
经调查取证发现,油罐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前十分钟出现异常驾驶行为,包括频繁玩手机、收听及回复语音信息、嗑瓜子、抽烟、车外抛物甚至有意识地遮挡车内监控等行为,以至于未能及时发现前车行驶过慢,不能提前减速避让,临近时紧急打方向盘向左避让,导致车辆与道路中间隔离带发生碰撞后侧翻,引起所运载的汽油泄漏着火。虽然前车速度缓慢,对事故也负有一定责任,但主要责任还是在于油罐车司机分心及不良驾驶行为造成。油罐车等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同于普通车辆,运载的是“移动的危险”,一旦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驾驶危化品车辆应该谨慎再谨慎,一时的分心驾驶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近年全国道路运输行业正在深入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醒驾驶员异常驾驶预警,比如车距过近预警、前车碰撞预警和车道偏离预警以及司机驾驶行为异常分析预警(打电话、抽烟、疲劳驾驶等),预先让驾驶员察觉到可能发生的危险隐患,有效增加汽车行驶的安全性。
若是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至少可以识别、报警该油罐车司机的三种异常行为,首先是使用移动电话,不论是打电话,还是发语音;其次是抽烟,油罐车是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抽烟是基本原则;再次就是遮挡摄像头,这是非常严重的异常行为了。
若是该辆油罐车安装的是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就绝不可能发生侧翻事故,因为对于司机接打电话、玩手机、抽烟、遮挡摄像头等危险驾驶行为,都会被记录存档,作为司机、运输企业安全评价的依据,这才是前置的威慑,而实时的异常行为预警,可以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当中,而且对于与前车距离过近,也可以有前向碰撞预警。
如果安装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油罐车司机这些行为会有哪些处罚?我们来看《湖南龙骧神驰集团客运分公司“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实施细则》中的规定:
发生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的,经核定属实由车属单位对当事驾驶员每次处罚50元违约金。
发生抽烟报警的,由车属单位对当事驾驶员每次处罚50元违约金。
发生接打手持电话报警的,经核定属实后对当事驾驶员每次处罚200元违约金。
人为破坏车载终端及屏蔽车载终端信号导致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的报警,经核实后该车辆每次处罚1000元违约金。
发生超时未处理车载终端设备报警的,对当事驾驶员每次处罚100元违约金。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的高危行业,更应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安装使用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对车距过近、前碰撞、行人碰撞、车道偏离、超速、疲劳驾驶等不安全状态和行为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并提示纠正,切实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发挥好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在自动识别、自动提醒、自动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方面的作用,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科技保障能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驾驶员违法违规导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