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布22城物流配送车新能源化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车元素
物流配送车新能源化重大举措,2018.06.15三部委(交通部、公安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运办[2018]75号)。
通知公布:确定天津、石家庄、邯郸、衡水、鄂尔多斯、苏州、厦门、青岛、许昌、安阳、襄阳、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成都、泸州、铜仁、兰州、银川、太原、大同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通知要求:各省市政府要对配送节点建设、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购置及运营、配送车辆通行便利政策、融资保险、土地、财税等方面对示范工程相关项目给予扶持,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通知指出:
1、22城市完善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并经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附电子版光盘)。
2、省级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示范工程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实施,完善基础设施、车辆普及应用、优化通行政策、推广先进模式、推进信息互联共享、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积极探索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新举措、新经验。
3、各省市政府要对配送节点建设、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购置及运营、配送车辆通行便利政策、融资保险、土地、财税等方面对示范工程相关项目给予扶持,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取得实效。
4、三部委每年从政策保障、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市场主体、信息化、通行政策、先进组织模式、物流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等八个方面进行定期督查,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交通运输部报交《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年度报告》(由省市三部门审核)。
5、示范工程创建时间为2年(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示范建设期末,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商务部组织专家按照《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各创建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对创建城市进行验收考核。
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dlyss/201806/t20180615_3033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