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定了
昨日(2018年2月27日),交通部官网发布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2017年,在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发布时编者就曾预言,货车、两客一危等营运车辆出台相应的安全技术条件为期不远。如今果然言中,可见营运车辆加装智能化安全设备及系统是大势所趋。
在发布的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中,《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规定了载货汽车的整车、制动系统、安全防护、载荷布置标识与系固点、报警与提示等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N1类、N2类和N3类载货汽车,不适用于牵引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财政补贴预算及核定过程中对公共汽电车企业直接运营成本、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的测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汽油、柴油、天然气车辆和无轨电车的运营成本测算。本标准不适用新能源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运营成本测算。
附件1第一条便规定了载货汽车的安全防护、报警与提示等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完整附件,在此附上交通部原文链接: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kjs/201802/t20180227_2994018.html